湖南正在開展“熱點話題談話錄,全面深化改革促發展”專題宣傳,其中話題《管住該管的,乾好該乾的》談到湖南在行政審批權方面的改革展望,這項改革涉及到政府轉變職能,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政府在自己革自己的命。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確定了60個改革目標或任務,引起國內外廣泛強烈反響,其中最大的看點可能就是政治體制改革,而焦點就是政府職能轉變,其中的看點又在行政審批權的再改革。決定指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湖南是怎麼確保這項改革的落地呢?他們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給行政審批“瘦身”;二是促行政審批“提速”;三是讓行政審批“有序”。這還是一個總體把握,深謀遠慮的改革措施。
  三中全會確定的未來政府是“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這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須,也是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必須。在改革的深水區政府改革的成敗決定了深化經濟改革能否成功,而政府改革就是“權力”的改革,關於行政審批權的改革,從2001年10月,國務院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過去了十幾年了,都是在零敲牛皮糖,可見這項改革的難度。這次湖南省嚴格按照中央的部署,以壯士斷腕的勇氣自我“奪權”、自我“革命”,使審批權該放的放,該減的減。體現了湖南敢為人先的勇氣。
  我們看到湖南這方面改革的不停步,先後調整了六批次,今年2月底,湖南省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爐了《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一次性取消了核准權限21項,下放市州或縣市區政府10項。其中,把保留事項核准層級盡可能下移,除跨省、跨市州或跨流域,以及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理、垃圾焚燒發電等極少數敏感領域外,一律下放市州或縣級政府核准。而這次湖南又來了一次大“瘦身”,再次確定行政審批權改革的原則,“能簡必簡、能放就放”原則,不戀權、真放權、放實權,凡是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政府不再實施行政審批;凡是可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達到目的的事項,一律取消前置審批;凡是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被實踐證明無效的審批,依法先行先試予以清理。力度空前,在行政審批權改革上的不手軟,該放的堅決放,能放得在研究放,讓投資主體真正回歸市場,政府只管該管的。
  那麼什麼是政府該管的?政府職能的改革,是讓政府更好的為市場服務,而不是放手不管。全會決定確定了大的原則,一些事關全局和重大民生利益等等投資項目的還是要審批,這方面湖南配套改革,對審批的程序環節提速,給資本打開綠燈,為投資者贏得市場時間,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縮短審批時間,簡化審批環節,減少審批成本等等新模式,這讓那些目前還需要審批的項目既能能有效監控又能減低成本,儘快發揮市場效益。
  減權,放權勢在必然,湖南做的不僅如此,他們把這次目光放在瞭如何有效放權減權,真的讓投資指主體依法依規發揮主體作用,他們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後,在如何有效監管上也做了文章,既要真放權不耍花腔,也要防止放下的權力通過行政許可變相收回,湖南在放權後和放權過程中,通過加大合法合規的審查,制定行政許可的可裁量標準等措施,既通過審批程序的透明化、有序化,減少權力尋租的可能,有制度把權力關進籠子;又防止放權後監管不力、市場失靈的風險,乾好該乾的,體現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職能。
  通過這樣三位一體,一環套一環的改革,體現了湖南在行政審批權改革上穩妥不冒進,改革不手軟,深化不停步,通過約束行政審批權杜絕“跑部錢進”,讓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通過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建設,促進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推動湖南經濟社會再發展,實現湖南新跨越!
  文/肖勇  (原標題:湖南行政“不”審批不手軟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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