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 通訊員/穗人社)21日上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關於解決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召開新聞發佈會,解決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同類退休人員待遇高低不一的問題。調整後,同等繳費水平、同等繳費年限的人員,其待遇水平將基本趨於一致。
  據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6年7月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於計發辦法的調整和連續大幅度提高養老金等因素,有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遲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的現象,也就是養老金水平的倒掛。
  對此,廣州決定以“加發基本養老金”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自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所需資金從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對於有部分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達到或超過同類人員的一般水平,此次調整維持其原來的待遇標準,不加發待遇,高出的部分轉為地方保留津貼。
  據悉,本次調整補發的養老金將在11月底前撥付至退休人員的存摺上,預計將有約24萬人在政策調整範圍之內。  (原標題:廣州解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本月底前一次性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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